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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有哪些违法行为及追诉途径

挪用资金罪有哪些违法行为及追诉途径

2020-10-25 110
普法内容
挪用资金罪追诉的犯罪行为有:挪用资金用于个人生活消费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挪用资金用于投资、或企业经营等营利性活动;挪用资金进行高利贷或赌博等违法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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