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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支持子女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由自然人协议解除。
无论如何都不能合法断绝母女关系,具体原因如下: 1、因为法律并不承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无论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法律上不支持断绝母女关系。母女关系是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
法律上没有断绝母子关系这种说法,即便您做出了断绝母子关系的声明,在法律上您对母亲依然存在赡养义务。
1、对于亲生母子关系。母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母子关系,是基于血缘,不能人为中断,到什么时候也是母子。
根据法律规定,亲生父女之间的关系是法定的,无权通过任何方式加以改变。
申请断绝亲子关系的,可以分为断绝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以及断绝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这两种情况。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一般可以通过协商、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处理。但是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无法断绝。 具体流程是: 1、断绝养父母关系:
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法断绝。要想从法律上断绝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被其他人收养,形成一种拟制血亲的收养关系。此时在法律上,就会承认与亲生父母及其亲属的一切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如果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死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自动终止;2、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如果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解除,但如果继子女已经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则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