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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是否可以主张退回的事,民法典上没有明确的条文,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法律条文的补充,等同法律条文)上有很明确的说明,有三种情况是可以主张退回彩礼,法院是会给予支持的。 1、最终没有真正结婚的(没领结婚证的) 2、领了结婚证,但最
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后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但不是所有条
看具体情况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相当多的当事人认为彩礼是为结婚而给付的,离婚了就应返还。其实,这是个误解。离婚时婚前彩礼能否退还是需要看实际情况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
彩礼作为结婚的附条件的赠与,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限于三种情况,比如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或者已结婚未居住在一起,或者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婚前困难,其他情况彩礼一般是不予退的。
离婚以后彩礼钱是否要退还给男方要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一般都会先于结婚登记,而在结婚前双方分手的这种情况,如果将彩礼继续判归女方所有则会造成对男方的不公平,也有违给付彩礼的初衷; 2、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婚姻登记,除了按照收费标准向双方当事人收取婚姻证书的工本费外,不可以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或者有关的附加其他义务,领结婚证的收费标准为每对结婚登记新人按照9元进行收取。 具体标准如下: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