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非法同居怎样判定?
非法同居怎样判定?

非法同居怎样判定?

2024-05-21 5
普法内容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么判定非法同居的行为?
    怎么判定非法同居的行为?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

    2024-05-18 17
  • 怎样举报非法同居
    怎样举报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违反婚姻关系的行为,不属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因此,报警,警察是不会管的。如果在非法同居期间,有家庭暴力的行为,则可以报警,依据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男女同居关系是一种非法的关系,我国法律对这样的关系是

    2021-02-27 2,368
  • 同居期间怎样处理非法同居者?
    同居期间怎样处理非法同居者?

    处理非法同居者的方式:如果双方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非法同居者如果是已婚男女同居的,构成重婚罪的,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仅仅只是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2021-03-01 148
专业问答更多>>
  • 非法同居,如何判定非法同居关系

    1、何为非法同居关系,其一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二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2、何为

    2021-02-26 15,340
  • 非法同居应怎样办理非法同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步,对全部财

    2021-11-18 15,340
  • 未成年非法同居会判怎样?

    未成年非法同居不是犯罪,不进行判决。同居是当事人的自由,既不犯法也不犯罪,而且未成年有些行为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同居的男方不是未成年的,且女方不满14岁的,双方之间发生性关系的,男方则构成强奸罪。

    2021-08-18 15,340
  • 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的标准是怎样界定的

    什么是非法同居呢?一般来说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022-06-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非法同居有孩子怎么离婚 01:12
    非法同居有孩子怎么离婚

    非法同居有孩子不需要办理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办理婚姻登记后,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就属于合法同居。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自然也不需要办理离婚登

    429 15,340
  • 非法同居可以报警吗 01:21
    非法同居可以报警吗

    如果是没有触犯到重婚罪的“同居”的,不属于治安或者刑事的案件,则不在警察的处理范围内。反之,触犯了重婚罪的“同居”,就是属于刑事案件中的相对自诉案件,那么可以报警。 非法同居,在生活中通常指非婚同居或者是重婚同居。 非婚同居不违法,其指双方

    3,581 15,340
  • 非法行医罪怎么样认定 01:10
    非法行医罪怎么样认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第一,在客体上,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又侵犯

    72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