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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将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
第一种是所谓的空心村问题。所谓的空心村,指的是原来村庄内部的房屋由于农民的搬迁而被废弃,同时在老村的外围或临近的交通线路附近建起新的农房。也就是说,村庄的边界在不断向外围扩展,同时老村子呈现出越来越衰败,因而村庄的宅基地占地面积越来越大,甚
视情况而定,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
可以,但是用审批一词比较合适,因为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但是乡镇政府是有权审批下属村级的宅基地的。为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更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会议通过报请全国人大授权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
现在宅基地管理面临的问题是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的太多了,甚至是违法占地,政府怎么严格执法,怎么处罚他们,关键是以后怎么依法发放宅基地
村改居后宅基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由于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村改居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政策。因违法而无效等原因,国家通过征收手段是,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唯一途径,其他任何手段包括村改居,都不能自然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 村改居就是农村
宅基地确权的流程如下: 1、由申请人进行申请,递交到乡镇部门; 2、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勘测,核实,填写宅基地的地基情况; 3、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在村集体所有成员都没有意见的情况下,就会在确权登记表上签字,之后转交到县级部门盖章; 4、相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法律是允许继承的。 农民宅基地的继承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经同意后,就能得到被继承房子的宅基地;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把房子卖给本村其他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