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人会议适用范围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适用范围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适用范围有哪些

2021-03-26 126
普法内容
租房合同签订的年限是在20年内协商约定。当事人每次签订租房合同时,其所约定租赁年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合同时,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适用范围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适用范围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022-05-03 54
  •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哪些适用范围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哪些适用范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城市房地产管理

    2020-08-26 214
  • 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适用范围
    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适用范围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或附加。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期限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2022-04-14 454
专业问答更多>>
  • 竞争协议适用哪些范围

    关于竞争协议,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

    2022-04-23 15,340
  • 债权凭证的适用范围

    一般适用的债权凭证规则有: 1、当事人自愿申请原则,以当事人申请执行为必要条件,强制执行执行程序; 二、执行合格准入原则,不得是第三人; 三、执行内容限制原则,执行标的为付款; 四、禁止滥用债权凭证的

    2021-11-04 15,340
  • “会议”讨债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优点:1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2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3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2)适用范围:1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2

    2023-06-13 15,340
  • 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移交协议范本适用范围

    债权债务移交协议范本新借款(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出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原借款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

    2023-07-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00:57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中国现行的法律关于合同的有关条文,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三编,合同中,其适用范围为全部的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

    2,768 15,340
  •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01:17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首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

    1,359 15,340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846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