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夫妻之间解除无效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那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的多方调查之后,应该立即解除两个人的不合法婚姻关系,而且收回不合规的结婚证。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或利害相关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双方婚姻关系无效,法院进行审理后,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的宣告婚姻无效;同时,如果在结婚时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但申请法院宣告无效时,无效事由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1,宣告死亡不引起收养关系结束的法律后果。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2,在法律上收养关系的结束,只能由双方收养关系解除而产生。 4,如果收养人死亡后,被收养人又被其他收养时,才引发原收养关系的结
一、婚姻无效财产关系怎么处理《婚姻法》第十二条简单地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自始无效婚与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不同,自始无效婚溯及既往,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可撤销婚无溯
1、进行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
婚姻关系解除的保证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即使是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保证书上的内容,并不意味着双方夫妻关系解除。但若是双方自愿离婚的,符合保证书中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条件的,保证书可以认定有
对事实婚姻财产的分配,双方约定按约定分配,未约定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事实婚姻财产。 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具体分割财产时,要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并且男女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解除同居关系,不一定需要签订协议书。如果双方都同意签订协议书的话,就应当按照合同生效的规则来订立合同。首先,应当确保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成年人,而且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其次,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