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超出职责范围劳动能否算工伤
超出职责范围劳动能否算工伤

超出职责范围劳动能否算工伤

2024-06-10 0
普法内容
1.工伤认定的归责原则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应当能够得出我国工伤认定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同时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排除性条款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认定工伤应从宽把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明确了其立法目的,该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3.超出工作范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闫**是在公司的正常上班期间受伤的,完全满足工作时间这一工伤认定要素;闫**受伤的地点是安**的成品仓库,也满足工作场所的认定要素;闫**的工作职责是装卸物料和产品,虽然安**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生产组机器发生故障的,必须由修理组专业人员修理。闫**从事的劳动虽然与其岗位职责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同样属于安**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的一部分,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且从闫**工友提供的证言中能够得知,装卸队的机器出现故障时由于修理人员短缺不能及时到位,往往是由装卸工人自己先行简易处理的,为此,安**公司还给装卸队配备了必要的维修工具。所以,闫**对公司规章制度的违反,只能导致其承受公司内部纪律制度的不利后果,安**公司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是安全培训,甚至是扣发安全绩效奖金。但是,由于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员工对公司制度的违反,不能影响工伤认定的成立。 4.该单位是否获利不影响工伤认定 本案中,闫**就是为了公司利益,在从事装卸工作的过程中,当传送带出现故障时,自己动手去做本不是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机器修理工作,因而导致了自己的受伤。综上,本案中博爱县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应予维持。 案情: 闫**系安**公司装卸车队队长,2009年9月10日10时40分,闫**在安**公司成品仓库传送带的电机上安装三角带时右手拇指末节指骨被三角带挤断,被同事送往博爱县人民医院救治,闫**在住院治疗期间安**公司先后支付医疗费用8700元。2010年5月7日闫**向博爱劳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博爱劳保局受理后依法向安**公司发出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经调查取证后博爱劳保局依据有关材料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第十四条第 (一)项之规定于2010年6月30日作出豫博工伤认字(2010)048号工伤认定书,认定闫**所受伤害为工伤。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为工伤。 第二种意见认为,闫**所受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仲裁能否超出请求范围
    劳动仲裁能否超出请求范围

    劳动仲裁不能超出请求范围。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是存在以下劳动争议之一: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2021-05-24 26
  • 清算组工作范围和职责
    清算组工作范围和职责

    清算组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 1、接管破产企业(人、财、物、文档、资料、印章等); 2、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3、刻制并负责保管、使用清算组印章; 4、决定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 5

    2020-01-19 137
  •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范围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范围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单位与受派遣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派遣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员工是在为派遣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伤害。派遣公司应根据签订的合同承担应尽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020-02-14 150
专业问答更多>>
  • 工人超出工作范围的责任

    1、如果工人的工作职责明确界定,那工人应承担一定责任。 2、如果工人是出于善意或者当时的工作只而需超出工作范围,工人应该无责任,换句话说即使工人超出工作范围,但工人的行为对整个施工来说是有利的。 3、

    2022-03-13 15,340
  • 公司超出劳动合同范围安排员工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用人单位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权,或者可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补充劳动合同;未经劳动者同意,安排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

    2022-03-27 15,340
  • 公司是否能够超出经营范围

    司法实践中,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的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限制性规定,一般都会视为有效合同。如果超越经营范围的民事活动,违反了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023-10-06 15,340
  • 公益性职位工作时间超出8小时范围,可否算加班

    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按1.5倍计量;休息日加班费按2倍计量;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量。《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

    2022-07-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 01:07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如下: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

    4,177 15,340
  • 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劳动争议? 00:51
    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劳动争议?

    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劳动争议如下:如果破产安置费是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破产安置费用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

    864 15,340
  • 报工伤超过24小时还能报工伤吗 01:06
    报工伤超过24小时还能报工伤吗

    报工伤超过24小时还能报工伤。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的应该要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应该要工伤出现一年内提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

    3,395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