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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役军人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一)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二)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三)结婚证; (四)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
军婚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调解或判决不准离
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目前军人离婚案件法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目前军人离婚案件法
配偶是现役军人离婚首先应当取得军人一方的同意,然后双方可以选择办理协议离婚或者进行诉讼离婚。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不必得到军人的同意,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按照规定,夫妻一方要求
军起诉离婚手续: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诉讼费用。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 5、男女双方
军人离婚需要的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如是
首先,如果配偶是军人,这就是婚姻法规定的军婚。与普通人离婚不同,同军人离婚,需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特殊要求。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必须获得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军人本人不同意,就不能擅自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