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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不愿意签订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签订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劳动合同第三次不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选择不签或合同到期终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你的描述,做出简单的回答 首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其他相关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只能解除。那么,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应当作何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无故解除合同的,属于非法解雇,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的做法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
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无需赔偿,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后,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劳动者进行赔偿,只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然后辞退员工,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作为赔偿。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没有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