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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在生产、销
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的要素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规定,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四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
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的量刑:对生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到二倍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到二倍罚金;对生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为嫌疑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生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情况(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
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道是假的或者是失效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仍然进行销售,或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就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这个罪主要有下面
销售者销售掺杂、掺假的产品、以次充好的产品、以假充真的产品以及冒充合格产品的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即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于本罪,按照销售金额判处不同的刑罚。如果销售者的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则应当判处二年以下有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刑法对其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行为人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对其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