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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3.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市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除外) 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需提供经杭州市经济协作办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程序: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告知养老金卡(折)领取时间、地点。但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单位新增人员参保流程 一、单位带劳动合同书、本市户口劳动者的就业证(外市户口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公章到合同备案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二、到社保柜台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办理参保手续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
一、保险公司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审查公司收费人员名单3、确认保险公司收费额4、建立账户2、个人保险1、首次保险提供员工和户籍证明资料2、事业人员提供远程职场证明书和个人账户清单3、填写收费申请书4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1、按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2、满足以下条件的,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3、向社保局递交材料: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
失业保险的交费情况如下: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单位的缴费基数为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