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死亡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死亡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死亡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2024-05-25 8
普法内容
第一,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出生后不久才死亡的,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便已属于他所有,他死亡时,该财产又成为他的遗产,应当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如本案中,方某死亡时,其妻子汤某已怀孕有8个月,方某的遗产在分割时,应为未出生胎儿保留一份。其后,该孩子生下时是活的,虽于1小时后死亡,但因出生时是活体,因此为其保留的其父亲的遗产份额就已归该婴儿所有,成为他的财产。婴儿死亡,这份财产又成为该婴儿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汤某继承。 第二,如果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依照我国法律.该死婴就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因而也就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再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胎儿死亡的继承权是如何解决
    胎儿死亡的继承权是如何解决

    《民法典》规定胎儿死亡,若是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若是出生之后死亡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胎儿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2021-04-18 189
  • 丈夫出车祸死亡出生后死亡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丈夫出车祸死亡出生后死亡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丈夫出车祸死亡出生后死亡的胎儿没有继承权。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我国法律又作出了“保留胎儿应继承的份额”的规定,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2021-03-05 137
  • 死亡的胎儿能继承财产吗
    死亡的胎儿能继承财产吗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财产可由生母继承的。出生前死亡的,生母不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享有代位继承等权利。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享有的前述相关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021-10-18 73
专业问答更多>>
  • 胎儿是死胎,继承权还有吗

    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

    2023-06-08 15,340
  • 第十一条胎儿在死亡之前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胎儿属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因胎儿出生后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其出生之后死亡之前应

    2022-08-14 15,340
  • 胎儿死亡与胎儿死体的继承地位有什么区别

    1、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继承权上有区别。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继承权的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中为其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而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该遗产则由其继承人继承

    2022-11-11 15,340
  • 胎儿有继承权吗胎儿是否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胎儿有继承权,胎儿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

    2022-10-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胎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01:17
    胎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2,134 15,340
  •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00:59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2,948 15,340
  • 继子是否有权继承财产 01:21
    继子是否有权继承财产

    继子有权继承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有人阻止私生子行使继承权,可以向法

    367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