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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应有个人支付的利息,属于企业的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向个人借款,由企业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科目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库存现金(或其他应付
借款利息是按月计提,还是按季计提,可以单位内部核算需求和借款协议的要求来定,并不是借款利息必须按月计提,不能按季计提。 从企业所得税税法和其他的税法上来说,借款利息是按月计提还是按季计提,是没有区别的。 借款利息是按月计提,是因为经营成果一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借:其他应收款-利息收入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负数表示) 然后利息收入要按5%来交营业税,还要交印花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堤围费
首先,对于营业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将货币资金存放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但是,纳税人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将资金贷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而
长期借款利息分为两种情况,筹建期间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如果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要计入到相关资产的成本中。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管理费用。这种情况下是跟财务费用没关系的。另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的长期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息。首先,根据交易习惯可知,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一般的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办法确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进行确认。因此,根据交易习惯,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要看该利息约定是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