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修改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修改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修改

2021-04-13 198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除了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延长的规定,明确了承包期届满如何续期的规则。相关修改结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删除了“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的规定,同时明确了“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包括: 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

    2023-03-17 45
  • 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
    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

    具体什么情况呢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马上拨打我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直接为您解答

    2024-05-26 25
  • 民法典规定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种类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证件,一种是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证件。 下面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类的解释: (1)家庭承包方式。 a、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

    2024-05-27 15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8-02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民法典中是怎么认定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

    2022-07-22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权农民土地承包

    只要属于二轮承包地,就应该给予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按土地二轮承包时的人口和现有人口、土地承包合同面积和实地测量面积同时登记的..。

    2022-10-30 15,340
  • 我国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承包人和乡镇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人以转让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承包人书面申请,经

    2021-10-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776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01:0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2,543 15,340
  •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法人吗 01:03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法人吗

    农村承包经营户不是法人。农村承包经营户,属于非法人组织。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已不是一个单纯的家庭消费单位,而是一个相对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享有承包权和商品生产经营权,并且能够独立的行使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只是与法人组织

    2,59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