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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的要约要约

我国民法典的要约要约

2021-02-11 334
普法内容
发出要约签订合同的主要方式之一,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接受要约,要约生效后合同就会成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民法典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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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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