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2020-08-25 19
普法内容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1、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 2、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出版公司的举证责任包括什么
    出版公司的举证责任包括什么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包括: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出版、制作、发行、出租者不能提供其行为的合法有效的证明的,应依《著作权法》的规定承担停止侵权、消

    2021-11-03 15
  • 出租方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出租方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维修义务;以及出卖租赁房屋时,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等。

    2021-03-29 145
  • 著作权中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的对象分别是什么
    著作权中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的对象分别是什么

    复制权的对象:原作品或者其复制件发行权的对像:作品的原件或者其复制件出租权的对象: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物品的除外参见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

    2024-06-25 6
专业问答更多>>
  • 出版、制作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在出版、制作时与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的委托人签有合同,在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是经合同或者其他合

    2023-06-12 15,340
  • 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吗

    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在出版、制作时与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的委托人签有合同,在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是经合同或者其他合

    2022-02-15 15,340
  • 著作权中的发行权是什么意思,发行权与复制出版、出版的关系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发行权单列作为著作财产权之一。发行可以有很多不同方式,诸如散发、出售、

    2022-03-08 15,340
  • 出租人承担出租物使用权的举证责任吗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

    2022-10-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三轮车逆行出车祸谁的责任大 00:53
    三轮车逆行出车祸谁的责任大

    电动三轮车逆行与机动车相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机动车正常行驶,电动三轮车逆行导致事故发生,那么电动三轮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

    5,015 15,340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是 00:53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是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内。 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经当事人签收后,三个工作日下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当事人手上的,当天起算起,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罚,而当当事人拒绝签署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送达

    2,131 15,340
  • 土地转让和出租的区别是什么 01:22
    土地转让和出租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转让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以一定条件和方式转移给他人,并到当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重新签发土地使用证明,还要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用。而土地出租是土地使用者将据有的土地使用权,在约定时间内与他人达成协

    5,95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