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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可以做什么? 1、可以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 因病、因伤无法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可以先以信件、电话等方式投案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2、造成被害人损失的,应该积极赔偿被害人,向被害人及其家属
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但对嫌疑人必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例如现在实施犯罪、为犯罪作准备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等。逮捕的三个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刑事强制措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也是一
很多嫌疑人和家属都存在“被逮捕之后肯定无法取保候审”的误区。当然批准逮捕的确意味着取保失败,但是也仅仅代表在刑拘之后的37天之内的取保失败。 批准逮捕并不是案件侦查终结,在批准逮捕之后,一般还有两个月
传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强制力由弱到强,从拘传到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拘留、取保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以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如果发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不能变更强制措施之后,是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即通常所说的保释。符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果第一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没有成功的话,对第二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不会有影响的。 另外,也可以申请审查,就是检察院对被抓捕的犯罪
无论是拘留阶段还是逮捕阶段,律师都可自由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具体包括: 1、律师可以直接、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必经过侦查人员批准或同意,且侦查人员不在场;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时间不受侦查人员安排和制约,完全由律师根据自己的时间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