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2024-06-13 13
普法内容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 一、按索赔的目的分:有工期延长索赔和费用损失索赔; 二、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有合同内索赔和合同外索赔; 三、按索赔处理方式分:有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n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建筑工程定额的种类及其用途是什么
    建筑工程定额的种类及其用途是什么

    建筑工程定额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建筑工程中生产消耗性定额的总称。它包括的定额种类很多。 按其内容、形式、用途和使用要求,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按生产要素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生产要素分类,可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020-07-01 773
  • 工程索赔期限是多少,怎么规定的?
    工程索赔期限是多少,怎么规定的?

    工程合同价款的索赔期限是14天,导致工期延误索赔期限是28天。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因此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是14天。

    2020-02-27 12
  • 工伤鉴定种类具体有什么?其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种类具体有什么?其规定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申请;而非工伤的伤残鉴定是向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4;而非工伤的伤残鉴定依据的鉴定标准目前

    2024-06-11 18
专业问答更多>>
  • 工程索赔有什么程序规定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 一、按索赔的目的分:有工期延长索赔和费用损失索赔; 二、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有合同内索赔和合同外索赔; 三、按索赔处理方式分:有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2022-11-14 15,340
  •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类型及索赔的索赔依据是什么?

    “索赔”分延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大类。延期索赔的依据是合同条件有关条款。这些条款应规定承包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准延期完成工程。获准延期对承包人非常重要,可以减少或者免除因延误而支付违约罚金的责任。承包

    2022-03-14 15,340
  • 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的意思是什么?工程索赔的依据和处理原则

    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

    2022-02-15 15,340
  • 工程索赔该怎么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以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等。2.按合同类型分类。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

    2023-12-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程索赔程序怎么走 01:21
    工程索赔程序怎么走

    工程索赔的程序包括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等。工程索赔程序具体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671 15,340
  •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01:19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含以下三种类型: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类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指的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合同,通常该合同需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6,528 15,340
  •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 00:58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索赔纠纷中,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起诉另外一方,要求另外一方进行赔偿。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并不是从侵权发生时开始计算的,而是从被侵权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的。被侵权方

    1,179 15,340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