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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强制清退股东,可以通过法定或者是公司章程约定的程序,购买对方的股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前转让股权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我国公司法中没有作出强制退出股东的相关规定,股东不认同股东会决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以退出股东身份。我国《公司法》规定,该情形下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要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
股东强制退出的方式有在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比如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条件等。
不能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股东申请退股的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
1、股东强制退出的方式有在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比如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条件等。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份公司的股东退股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