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人会议审查和确认债权的工作包括了哪些方面
债权人会议审查和确认债权的工作包括了哪些方面

债权人会议审查和确认债权的工作包括了哪些方面

2020-06-25 78
普法内容
包括两方面工作:1.审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债权人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各债权人参阅,审查、以证明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2.确认债权,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人会议组成的程序包括几方面
    债权人会议组成的程序包括几方面

    由于债权人会议的产生源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是法院行使司法职权的结果,因此,债权人会议的正当性首先取决于法院产生债权人会议的合法性。只有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权人会议才能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的职权。债权人会议组成的程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组成

    2024-06-19 8
  • 破产债权的审查确认
    破产债权的审查确认

    新破产法的颁布实施,打破了债权会议在破产债权审查确认上的“一枝独秀”,将整个破产债权审查确认程序进行了分解,共设定了三个相互衔接的多主体、多层次的复合式审查确认程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2020-03-19 167
  •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相关知识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相关知识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

    2024-05-24 14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确认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什么方面?

    甲方(债权人):xxxx银行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债

    2022-08-05 15,340
  • 债务人财产包括哪些, 债务人所有的债权、股权和债务的权益如何确定

    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2、具体来讲,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

    2022-03-01 15,340
  • 债权人会议审查债权表记载无异议的债权申报材料和债务人权利的规定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4根据《破产法》第61条的规定、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58条、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无异议的,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3、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2022-03-14 15,340
  • 哪些债权债务包括权利和义务

    下面为大家解答权利和义务包含债权债务吗:债并不只是对金钱的一种权利,之所以有这种观点是中国人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其实债包括很多种类。如侵权之债、违约之债等。通说好象是认为债的标的是债务人。但也有

    2022-07-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01:13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1,184 15,340
  • 有效的债权包括哪些 01:05
    有效的债权包括哪些

    债权是一种权利,即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还有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有效的债权包括以下这三种: 第一种、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种、侵权行为

    2,335 15,340
  • 债权人收债的方法有哪些 01:05
    债权人收债的方法有哪些

    债权人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和解法。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2、调解法。可以寻求当地调解机构,对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 3、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

    1,089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