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子女无力偿还赡养费,有哪些情形
子女无力偿还赡养费,有哪些情形

子女无力偿还赡养费,有哪些情形

2021-04-26 344
普法内容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有民法哪些情形下子女应该追偿抚养费
    有民法哪些情形下子女应该追偿抚养费

    民法典中子女成年后能否起诉支付抚养费,民法典规定,追索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子女成年后,对于未成年时拖欠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追索。

    2021-04-07 90
  • 父母怎么赡养子女子女赡养费的标准有哪些
    父母怎么赡养子女子女赡养费的标准有哪些

    父母给孩子的叫抚养费,孩子给父母的是赡养费。子女应该支付的赡养费数额应该要根据父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当然,也要与自身的经济能力相结合。赡养人应该要履行对老年人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还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020-06-11 127
  • 子女如何认定父母有无力赡养子女?
    子女如何认定父母有无力赡养子女?

    认定子女无能力赡养父母的方式: 1、无经济能力,即子女收入不足以支撑正常的生活水平; 2、无生活能力,即子女因残疾、疾病等因素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 3、无行为能力,即子女为不符合赡养人条件的未成年人; 4、其他认定子女无能力赡养父母的方式。

    2021-03-02 176
专业问答更多>>
  • 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情形有哪些,赡养费标准是多少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

    2022-04-06 15,340
  • 父母告子女赡养费败诉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子女没有能力对老人尽赡养义务的时候,法院不会支持老人的。

    2023-03-04 15,340
  • 担保人无力偿还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无力偿还,如果是设立的是担保物权,则债权人可以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3-10-16 15,340
  • 子女无力赡养老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1、不付赡养费会有以下法律后果: (1)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2)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

    2023-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 01:14
    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

    1,880 15,340
  •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01:00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不可限制他人再婚; 依法有关法律规定,在不违反《婚姻法》的情况下,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且不受他人干涉,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限制再婚的有关条款,则违反了有关规定,该协议被视为无效。 2、不

    2,294 15,340
  • 哪些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01:19
    哪些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18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