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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需符合以下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是法定交付条件。 2、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
一、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开发商和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条件符合才可以交房。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商完成交房需要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屋具备了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功能,约定中有其他要求的,也要符合。
违法交房可以拒绝交房。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一)交楼缺验收证以及延期交楼。 (二)交楼后与合同约定不符合。 还有很多的纠纷是因为购房人收楼后发现房屋的品质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具体情况有很多种,比如面积有出入(大于3%)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商品房的最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开发商迟迟不向业主交付房屋,导致业主无法收房,也无法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居住使用,此时业主可以投诉开发商。业主投诉主要是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进行反映投诉。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进行投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够游行,不能够闹事,可以采用书面的
新房要交付使用,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1、工程竣工之后必须要进行验收合格,并且办理备案手续。工程在竣工之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以及国家颁发的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工程必须要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