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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及董事长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
股东会一般不能撤销董事会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的,股东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或者撤销。
股东是负责出钱的负责人,只是承担花钱去购买股票的值的责任,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行政上的责任。董事是公司里负责行政管理的负责人。没有任何债务上的责任,但必须承担行政上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执行董事,而不是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
一般是不能一起开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股东会和董事不会可同时召开,因为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
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