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2021-03-26 116
普法内容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适用的标准如下: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情形;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的情形;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 2、犯罪形式不同。 3、客观方面不同。

    2020-05-25 829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条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0-03-23 173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判断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4、客观要件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0-07-25 150
专业问答更多>>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怎么处罚,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

    2022-05-03 15,340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何区别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

    2021-06-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追诉时效 01:04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追诉时效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

    1,775 15,340
  • 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是什么 00:50
    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相关罪名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包括聚众导致社会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或者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或者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都属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另一方面

    5,266 15,340
  •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标准 01:12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标准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所有罪名,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罪。其中,妨害公务罪的标准是,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妨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标准是,犯罪分子煽动群众,致使群众采取暴力方式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招摇撞骗罪

    2,11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