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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问题,遵循如下原则:对于非经营性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金额不得低于备案估值地价的35%;针对商品住宅以及综合经营性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金额则须达到备案估值地价的40%。 当前阶段,我国对于国有土地征收
拆迁对出让土地空地院坝是需要赔偿的,也需要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前收回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42条的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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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
1、土地使用证转让了,征地费用肯定归对方。 2、如是承包的集体土地转让经营权了,原土地权属未发生变化,征用土地费用归集体所有,安置费归承包人所有,但多数地方的村民委员会都是在签征地协议时明确征地费归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偿征收: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如下:1、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2、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