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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办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
企业面临拆迁时,如果是对房屋价值评估的,可以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如果是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可以按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停产停业损失,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企业面临拆迁的时候,可以与拆迁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的土地、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
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评估的基本要求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市场价值、收入、拆迁带来的预测风险等进行评估,确保合法合规合理。
拆迁企业应由拆迁人或被拆迁人选择评估公司。可由拆迁人推荐估价机构,也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择估价机构,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也可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规定:“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所依据的法律不同。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
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如下: 1、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流程不同,因为两者的土地性质不同,从而决定了流程上有很大的区别; 2、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应对的法律依据不相同,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当中,企业拆迁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的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获得以下拆迁补偿:1、停业停产的损失。2、搬迁设备设施发生的费用。3、剩余租赁期限内租金差价补偿,即重新租赁土地或房屋多支出的费用。4、因拆迁造成裁员的,政府应补偿职工安置费。5、政府制定的《补助
拆迁评估机构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决定的方式来选定,具体的选定方式根据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同的,具体按照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