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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
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区别有: 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制定经营政策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董事会实施股东会决议,如聘用公司经理、经理提名的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董事会的组成: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
正确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下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的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家
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应由董事亲自行使,但有特殊原因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行使。 此时,委托的董事应在委托书中指明对受托的董事的授权范围,即受托的董事可以就哪些事项代理行使表决
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监事职权有: 1、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 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 4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常常出现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时候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合同法相对性的原则,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的非法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主要是指,当债务人恶意转
股东大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及经营方向; 2、更换及选举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董事的劳动报酬; 3、更换及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公司监事,并决定监事的劳动报酬; 4、审议及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参与公司章程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