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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验收时资料不全的,购买者可以拒绝收房,商品房验收应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房屋交接书等资料。
购房者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有以下情形的,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
商品房验收时资料不齐的,购房者应拒绝收房,商品房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房屋交接书等证明。
你可以向建筑工程管理处,建设局进行投诉: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开发商在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情况下交房的行为不但是一种违反
验收资料不全,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
验收资料不全,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
购房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如有下列情形,购房者可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延迟交付,经购房人催告三个月以上交付
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 1、没有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没有任何原因就延迟交楼,在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才交房的; 3、没有得到批准,开发商就对房屋结构和约定的配套环境进行改变的; 4、开发商经批准对房屋
房子验收收房的注意事项有: 1、业主缴费时应核对《房屋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无误后再结算房款和各项费用。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和验收房屋后,与开发商签署相关合同; 2、收房验房的过程涉及到专业文件是否齐
房屋验收标准包括证件验收和现场验收。 证件验收,就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人使用时,须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如果是住宅的,交付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这些证件材料。 现场验收:验收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