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居住权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人役权。居住权主要是一种使用权,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
居住权并非属于房地产的范畴。居住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代表着对于他人所有之房产以及附属设施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设定居住权,既可以依照遗嘱或遗赠,亦可通过合同约定进行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
房屋居住权的确定如下: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律规定、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确定居住权、及时取得确定居住权。
一、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 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部分小产权房可以转大产权。通常我们将产权存在瑕疵,未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称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分为很多种,经济适用房,或者上世纪90年代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房改房都属于小产权房,这些房屋通过补交差价、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可以合法办理不动产
居住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