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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是人在世上最后一次对自己的财产安排,大部分人都会把自己的遗产留给最信任的人,希望能让对方过的比自己很好。但不幸的是继承人有可能会早于继承人去世,那么这种情况已经拟定好了的遗嘱应该怎么办呢?法律在遗嘱继承中有特别的规定。 1、遗嘱无效
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遗嘱可以交有指定继承人保管的,可以指定他为遗嘱执行人,这样发生继承时,就由他为遗产管理人,然后负责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
智障残疾人不能立遗嘱,因为智障残疾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是: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
法定继承人不可以作遗嘱见证人。 《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丧葬费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某人继承。丧葬费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通过遗嘱进行自由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遗嘱可采用以下五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遗嘱继承也可以办理公证。具体来说,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本人应当亲自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者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自己的公证申请,具体的表格可以在公证处领取。同时,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