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

2024-05-12 4
普法内容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海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海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
    海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海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

    海南省抢夺罪按照以下标准立案: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20-06-01 236
  •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适用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吗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适用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吗

    1、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并不适用与涉嫌盗窃的相关案件,对于盗窃罪,我国公安机关是有具体的立案标准的。 2、《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4-05-17 20
  • 辽宁抢夺案立案标准百
    辽宁抢夺案立案标准百

    在辽宁地区,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处理。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06-03 130
专业问答更多>>
  • 抢夺罪如何量刑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2023-08-29 15,340
  • 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

    2021-06-17 15,340
  • 抢夺案立案标准抢夺罪是刑法多少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立案追诉。抢夺罪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023-02-22 15,340
  •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抢夺罪罪名认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如实施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备以下情形即

    2022-04-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抢夺罪如何是如何定罪的 01:05
    抢夺罪如何是如何定罪的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构成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

    526 15,340
  • 抢夺罪如何处罚 01:04
    抢夺罪如何处罚

    抢夺罪,是行为人公然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夺罪的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抢夺他人财物,涉嫌金额较大的,或者实施多次抢夺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处或单作罚金处罚;涉嫌抢夺金额巨大、或出现其他严重

    1,078 15,340
  • 犯抢夺罪如何减刑 00:59
    犯抢夺罪如何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犯抢夺罪的犯罪分子在监狱中,积极悔罪,或者是立功可以减刑。但是,当有下列情形存在时,则是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或者是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还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以及检举监狱

    83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