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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索要结婚彩礼不合法。根据我国的民间习俗,彩礼是为了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使用的,属于男方自愿赠予女方的财物。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女方家庭借婚姻索取高额彩礼的行为屡见不鲜。我国实施的是婚姻自由政策,并且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
聘礼和彩礼离婚时退还需适用以下条件: 1、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结婚,不返还; 2、已经结婚但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为:未共同生活或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返还请求的处理: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
离婚时聘礼和聘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聘礼和聘金是作为彩礼在结婚时送给女方,那么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这些条件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申请离
离婚之后需要看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索要结婚聘礼。结婚聘礼是彩礼的一种,所以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那可以索要结婚聘礼。或者男方婚前给付聘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也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返还聘礼。
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结婚聘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聘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 虽然符合返还
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离婚时是不需要退还给聘礼,聘礼具有赠与的性质,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给付之后是归女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俩办理离婚不需要返还聘礼,也不需要进行分割。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
结婚两年离婚的,如果没有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返还彩礼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