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强迫交易罪的概念
强迫交易罪的概念

强迫交易罪的概念

2020-06-02 136
普法内容
强迫交易罪的概念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强迫法是什么概念
    强迫法是什么概念

    强迫指行为人为达到某种非法目的,而采取的足以造成他人产生精神上强制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强制的行为。例如,张三以对李四造成人身伤害相威胁,强迫李四与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违背了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对于这种行为,

    2021-03-29 422
  • 强迫交易罪非法交易
    强迫交易罪非法交易

    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

    2024-05-20 9
  • 强迫交易罪大吗?强迫交易罪得判多少年
    强迫交易罪大吗?强迫交易罪得判多少年

    强迫交易罪判多少年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21 12
专业问答更多>>
  • 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与非法利益犯罪概念

    属于行为犯,不一定要求非法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2021-12-05 15,340
  • 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概念和区别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与寻衅滋事罪两者之间的区别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则是简单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

    2022-08-19 15,340
  • 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的主体是什么,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刑法》与《刑法修正

    2022-03-27 15,340
  • 什么标准下的强迫交易罪才构成强迫交易罪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三)强迫交易三次以

    2021-10-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行为有几种 01:01
    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行为有几种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包括以下五点: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

    597 15,340
  •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01:16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具体来说,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

    541 15,340
  •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 00:56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是:故意杀人一般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28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