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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纠纷是否可以找拆迁办处理,关键看产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当事人与行政单位之间的纠纷,具体而言由于不满补偿金额、安置条件等而产生的纠纷可以找拆迁办处理,处理不了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拆迁款分配的家庭纠纷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1、可以。 2、有租赁合同纠纷的情况下拆迁单位也可以依法拆迁房屋,政府部门的征地决定是强制性的,并不会因为房子有租赁合同纠纷就停止拆迁工作,而且租赁合同纠纷跟拆迁工作并无直接关系,承租人和出租人要自行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一、拆迁三方有纠纷能强拆吗? 1、拆迁三方有纠纷不一定能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
房屋拆迁纠纷可以解决,此时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第三方居中调解、行政机关居中进行行政裁决、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处理,在必要的时候,行政机关在取得上一级行政机关的批准之后,可以对被拆迁人的房
原则上是可以过户的,房屋拆迁纠纷并不影响房子的过户登记,造成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主要是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房子已经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房子属于小产权房,房子已经抵押出去等情形。
1、按其法律关系分为:(1)行政法律关系,表现为拆迁许可纠纷、拆迁裁决纠纷、拆迁强制纠纷、拆迁处罚纠纷、拆迁不作为纠纷等。(2)民事法律关系,拆迁双方当事人就安置补偿事宜的纠纷。 2、按行为分:(1)
1、按其法律关系分为:(1)行政法律关系,表现为拆迁许可纠纷、拆迁裁决纠纷、拆迁强制纠纷、拆迁处罚纠纷、拆迁不作为纠纷等。(2)民事法律关系,拆迁双方当事人就安置补偿事宜的纠纷。 2、按行为分:(1)
符合两种情况,拆迁房就能分。第一种就是资格,在里面必须有户口没有迁出,因为迁出后就没有资格。第二就是房产,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没有房产,安置回迁房就没有份额。 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在双方离婚后只会给房子的主人。房子在离婚后,已经明确属于一方
拆迁房能更换户主名字。一般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写的基本是户主的名字,但农村其实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宅基地使用权是整个家庭,证书写谁名字都可以。此外,确权证书上除了写户主名字外,还有共有人一栏,是可以填写其它家庭成员名字的,只
有户无房不能享受拆迁安置。理由如下: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 征收土地应当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