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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涉
可以。转业军人离婚与普通人无异,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到民政局离婚的,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通过法院诉讼的,是到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军人转业安置期间可以离婚。因为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均有离婚的自由。所以,军人转业安置期间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部队:行政介绍信、供给介绍信、组织关系、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结账。 2、到接收单位报道:(行政介绍信、供给介绍信、组织关系、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开报到证明。 3、军转办
2004年,王阳和相恋两年的女友结了婚,婚后一月王阳便入伍参军,他的妻子则去了外地工作。由于聚少离多,加之两人性格不合,2007年王阳与妻子协议离婚,协议中双方只对共有的一套住房进行了分割。2008年
1.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
要解除与军人的婚姻关系,与普通人离婚不同,需要经过特别的程序。因为婚姻法注重保护军人的权益,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必须经军人本人的同意,才能继续离婚程序。同时,法院在审理军婚的离婚案件中,会注重对双方的调解。尽量对
军婚情况下,全职妈妈也可以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全职妈妈属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且全职妈妈单方面要求离婚的话,就应当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
我国的法律在军人和非军人离婚孩子抚养的问题上,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军人离婚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