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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1、根据相关规定订立试用期是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个问题,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
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的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
试用期满一个月的,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试用期间,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没有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过,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它属于选择性条款。也就是说,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是否约定,由双方当事人视
如果先签了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期限那么才有试用期存在的可能和必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定劳动合同,因此有关你试用期内的待遇问题应该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像你这种先试用期后才出现劳动合同的情况虽然说很普遍
不对。《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
试用期是需要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代表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应当签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的,合同不成立。
劳动合同签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