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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
一方因婚前房屋拆迁所得到的补偿,不管是房屋补偿还是货币补偿,都应属个人财产。但若婚后用拆迁款又购买房屋的,在主张房屋属婚前个人财产时,应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如果婚后拆迁安置房在婚前由夫妻一方名义购买并登记于出资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者被拆迁的房子计算了夫妻双方份额,那么该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情况。 一、夫妻婚后一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婚后一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但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并不属于重大变化的情况。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点,婚前购置的旧宅属于个人所有。即使在婚后由于房屋拆迁获得了拆迁补偿安置房,如果新房产证书上的所有权人仍属于原所有者,那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
商铺租赁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商铺租赁权若是在婚姻关于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商铺租赁权若是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