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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的种类有: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这是依据股权表现形式的不同所作的划分随公司形态的差别以及公司资本组成方式的不同,公司股权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所谓持份转让,即持有份额的转让,在我国即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转让
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将属于自己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受让人;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与股权并非通过双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转让,包括继承、公司合并等情况。 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的现实意义在于,部分股权转让交易如果从直接转让变
股权转让不是收购。股权转让的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 二、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三、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四、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
如果是转让合并的,债权债务是一并转让的,由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股权转让不是收购。股权转让的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 二、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三、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四、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是集财产权流动、资本募集、资源优化配置等内容于一体的资本融通手段。但在实务中,股东在股权转让中的做法非常草率,很多情况下转让双方仅靠签署一个转让协议就完成了股权转让的整个交易。那么如何规避股权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大致可通过以下几点来避免:第一,避免签订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合同,即避免转让过程中合同不合法等情况。第二,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
股权众筹的风险:1、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2、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3、市场规模尚待开发;4、我国互联网金融基础仍显薄弱。在股权众筹的过程中,投资者审核、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线划分、项目审核和推荐、资金流、募资的期限和及时性、金额、入资
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应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 2、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 出资转让协议; 3、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