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需不需要立案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需不需要立案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需不需要立案

2020-04-27 151
普法内容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是需要立案的。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等材料后,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十五日内作出予以立案的决定,并且还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赔偿受理机关受理案件的程序
    行政赔偿受理机关受理案件的程序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

    2024-06-23 16
  • 行政案件是受案还是立案
    行政案件是受案还是立案

    公安机关接收群众的所有刑事、行政报案,统称为“接报案”。 经审查决定作为行政案件办理的予以“受案”;经审查决定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予以“立案”。

    2020-05-15 998
  • 哪些案件属于行政机关受案范围
    哪些案件属于行政机关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是一种民告官的行为,也是一种维护公民正当权益,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地执法的一种法律监督方式。本文就行政诉讼的相关受案范围作一一列举,希望对您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知识有所帮助。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2024-05-16 19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机关立案处理的案子称为行政复议机关立案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妥,侵略其合法权益时,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述,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子。我国司法实践中,行政案子一般专指人民法

    2022-03-30 15,340
  • 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行政机关还能受理刑事案件吗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不能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从形

    2021-11-20 15,340
  • 受理行政案件是立案了吗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后,是不需要立案的,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查,确定有违法事实的作出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

    2021-12-15 15,340
  • 公安机关对于行政处罚需要立案吗

    不予行政处罚的不需要立案。有以下三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

    2021-10-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案件怎么处理 01:02
    行政案件怎么处理

    行政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

    5,963 15,340
  •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01:03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体有下面几个特征: 第一,从属法律性。指的是不论哪个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及法定程序; 第二,裁量性。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根据相对人的具体行为,进行自由裁量; 第三,单

    7,299 15,340
  •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00:55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五种,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

    3,445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