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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10月7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认定未办理登记按习俗结婚的行为无效,判决女方父母返还给男方彩礼1.1万元。今年农历六月初六,许女经媒人介绍,与A相识,并确立婚约关系。相识一个月后,在媒人的催促下,双方于农历七月初九
1、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这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
不结婚彩礼需要退。不结婚说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女方退还之前支付的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依据实际给付的多少来退还。夫妻离婚,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
结婚登记后离婚的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归女方个人所有。不过如果夫妻符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情形,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将彩礼全额或者部分退还给男方
结婚没有登记需要返还彩礼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种,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婚后没有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使给付
严格意义上说,彩礼的给付是为了让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因此彩礼是一种付条件的赠与。结婚的条件没有达成,赠与合同就可以撤销。因此,就算双方已经私下订立婚约,只要没有登记结婚的,女方就应当返还相关的彩礼。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就算双
刚结婚就离婚,彩礼退还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公平原则,过错原则,并适当结合当地的风俗,还要考虑彩礼的数额,解除婚姻的事由,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回礼的情况,双方同居生活的情况,是否有子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认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