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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什么

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什么

2021-12-23 36
普法内容
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设用地复垦和建设用地整理的区别: 1、建设用地复垦是指农村现为建设用地性质的土地转变为耕地性质的土地; 2、建设用地整理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为主要目的,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对利用率不高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 3、建设用地复垦与建设用地整理目的不同,建设用地整理是一种综合整理,而建设用地复垦只是之改变土地性质的整理。 企业和个人对其破坏的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国家不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除负责土地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 土地损失补偿费,分为耕地的损失补偿费、林地的损失补偿费和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耕地的损失补偿费,以实际造成减产以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为计算标准,由企业和个人按照各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支付相应的损失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复垦其原有的土地,补偿年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合理工期确定。
《土地复垦条例》
第七条  土地复垦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土地复垦规划时,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和自然条件以及土地破坏状态,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在城市规划区内,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第十二条  企业(不含乡村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集体所有土地,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能恢复原用途或者复垦后需要用于国家建设的,由国家征用; (二)经复垦不能恢复原用途,但原集体经济组织愿意保留的,可以不实行国家征用; (三)经复垦可以恢复原用途,但国家建设不需要的,不实行国家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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