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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合同效力应以债权人是否通知债务人为特殊的生效要件。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会发生任何效力。生活中一般会由债权人出具书面形式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可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此为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时股东最少人数的规定。纵观各国立法例,大多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至少有二名或二名以上的股东。为什么要规定公司设立时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因此,新股东如在股权转让前未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作尽职调查及了解,新股东经
债权转让有效成立后,即在让与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其中债权转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效力,被称为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而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则被称为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
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再转让债权的效力,在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但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转让债权时有诸多的限制。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层级上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宜
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签署协议的双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否有能力,有资质签订该协议。第2个方面,该协议是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是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第3个方面是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