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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 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合同绝对终止的法律事实。混同成立的原因在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为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
混合,是物权相关概念,是添附的情形之一(添附还包括附和和加工)。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混在一起,形成不能识别或难以识别的混合物(需要通过法律确定归属)。混同是债权相关概念,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其他原因还有: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和免除)。是指
1、民法典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债权债务是由于合同等的法律关系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债权人可以主张债权,而债务人要承担债务。债权债务混同是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之一。
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 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合同绝对终止的法律事实。混同成立的原因在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为发生混同的主要原
混合赠与合同是指含有有偿行为赠与,即受赠人负有一定对价给付义务的赠与合同。这里的对价给付,可以是金钱的支付,也可以是其他物的交付,还可以是劳务的提供。即一部分赠与,一部分互易;一部分赠与,一部分给付劳
混同的效力是会导致合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是,涉及第三人利益或者法律另有规定时,混同也不发生消灭债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
一、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50年产权住宅,商品房合同城混50年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居间人而言,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居间人必须按照居间合同提供交易信息报告的服务。例如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有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程序为: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用人单位应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给劳动者,合同中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签电子合同要合法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合同签署的各方已经经过实名认证,也就是说,对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