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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都包括以下人员: 1、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 2、第二顺位人,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民法典
房地产继承是指有继承权的公民依法接受死者房屋遗产转让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 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代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程序以法律规定
法定继承人有以下这些: 1、父母、配偶、子女。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包括:叔、伯、姑、舅、姨。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以下两种: (1)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民法典的范围和顺序直接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法定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是民法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
法定继承,主要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拥有的遗产的处理立遗嘱时,将由法律所规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继承顺序的一种继承形式。 适用于法定继承,主要按照以下的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
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其选择继承或选择放弃都可以。 开始继承之后,继承人不想继承的,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别的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放弃,且通过本人承认或有别的证据充分证明的,也认定有效。没有表示,为
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原则上,当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