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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模式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的选择上,从来就不止步于单纯的法律思维,税收一直是另一个重要考量,甚至是超越法律层面的因素。本文旨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基金、基金投资人及基金管理人层面的税收政策进行分类解读,并结合近年来针对
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条件是,有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实缴的注册资本;有良好信誉的股东;以及具备任职条件的董监高人员和专业的基金从业人员等条件。
一般来说,确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相关法律制度、基金管理成本、税负状况、激励与约束机制、基金的稳定性等。 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采取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三种组织形式。
不限定对象向社会募集资金并保底承诺有“非法”的嫌疑。 私募股权基金募集与“非法”的红线,目前国内法律尚没有清晰统一的界定。监管部门往往结合基金的发行对象、发行方式、投资门槛、投资者人数、保底承诺、损失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
两者区别: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起源于风险投资,在发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扩张融资为主,因此风险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同义词。从1980年代开始,大型并购基金的风行使得私募股权基金
对私募基金进行投资的投资者所可以享有的义务种类包括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获得收益的权利以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约定的其他权利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
股权投资类公司,指的是通过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从而获取利益的公司。股权投资类公司持有的自有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其目标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有发展潜力的非上市公司。如果其投资目标是上市
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包括: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
通常合伙的股权分配是按照出资比例,将100%的股权分割,出资一样的话就是均等分,不一样就是谁出的多,谁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商定好初步的股权分配之后,还要确定好增资、退出等等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