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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的故意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向雇主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损害,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雇员要求雇主承担责任的,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规定,在雇佣关系之中,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工地受伤是雇佣关系的,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是民事雇佣关系,不是工伤,因为没有合法的用人资质,双方协商不成,应先对伤情进行鉴定,算清赔偿的数额,再到法院诉讼解决。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佣关系受伤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员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
1.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无法认定为工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
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承揽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完成工作成果,提供劳动只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相比之下,雇佣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提供劳务,受雇人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可以获得相应报酬; 第二,责任承担不同。如果在承揽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两者的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同,雇佣合同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并且相互独立的,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身份上具有从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对两种合同的干预的力度不相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雇员劳动受伤,雇主应当承担的责任有: 1、雇员在工作期间受伤,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受伤,雇主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侵害除外,即雇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