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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进行,如果军人离婚时尚未复员、转业, 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军人财产实际多为可期待利益,在军人离婚时并未实现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故军人在离婚时虽然可能没有实际占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但并不能以此为由
军婚对于复员费的分割取决于双方结婚的年限。根据法律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进行均分。所谓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进行,如果军人离婚时尚未复员、转业,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军人财产实际多为可期待利益,在军人离婚时并未实现对财产的实际占有。不管现役军人是否转业或复员,这些财产在理论上都是存在的,只不过需要在转业或复
1、要看军人的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军人的复员费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
可以要求分割,但只能要求其中一部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1、对于婚前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对于婚后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
一、军人离婚时房产怎么分配1、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对军产房进行所有权分割。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伍费中的一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具体分割的时候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的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要进行分割的部分。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平均分
军人离婚住房的分割,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两种情况。如果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婚前购买,则属于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双方没有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适用房属于一方。如果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男方如果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一般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