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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还有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法院。其中专门人民法院主要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其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初等、中等及高等三类人民法院的主要差异在于其设立地点、审理案件范围以及对上级法院的归属关系各有异同。首先,它们的设立地点存在显著差别。具体来说: 1.初等人民法院通常设立于市辖区、县域或县级市; 2.中等人民法院则设立于除台湾省、香港特别行
高级人民法院在各省省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的区别如下: 一、级别不同。 (一)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如下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 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 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
1)首先得确定这个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不论全部或部分,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出诉讼请求而参加诉讼的人。
工伤一级更加严重。根据劳动功能障碍,伤残等级共有十个等级,一级为工伤最严重的情形,十级为工伤最轻的情形,其中一到四级伤残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伤残认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到十级伤残认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具体来说,一到四级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轻伤一级和二级区别如下:1、一级轻伤是伤情相对较重的情形,从量刑情节上讲,要重于二级轻伤的量刑的;不过轻伤的量刑,都是在一个量刑档次内,具体量刑由法院根据清洁等判决;2、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