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土地抵押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抵押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抵押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0-07-21 94
普法内容
土地抵押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行政相对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最长诉讼时效则是二十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要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请问土地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
    要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请问土地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

    规定明确提出,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时,可向申请人收取土地登记费。土地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继续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为: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住宅用地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宅用地登记的土地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

    2024-07-05 42
  • 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的诉讼时效
    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的诉讼时效

    你需要分时间了。2024年10月1日之前,自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满两年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在2024年10月1日后,尚未满两年的,自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诉讼时效。

    2024-05-14 29
  • 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抵押登记的效力多久
    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抵押登记的效力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的,受法律保护,未行使的不受法院保护,所以抵押登记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021-04-01 253
专业问答更多>>
  • 房屋登记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有多长

    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为五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特殊情况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延长。

    2021-11-06 15,340
  • 注销的抵押登记的行政诉讼是否要以抵押合同无效之诉为前提

    1、既然是行政诉讼,对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许可或收回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产生的行政诉讼。 2、当事人认为抵抻登记行为行政机关未审查应当

    2023-01-19 15,340
  • 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的诉讼时效多久

    诉讼时效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2-10-13 15,340
  • 土地行政登记行政诉讼上诉状怎么写

    行政上诉状上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

    2022-07-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抵押登记的效力 01:06
    抵押登记的效力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1,941 15,340
  • 企业划拨土地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吗 00:56
    企业划拨土地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吗

    企业划拨土地是可以抵押的。但需要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要交付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额,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和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也可以是要求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其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取

    1,671 15,340
  •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01:10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2,737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